如何确定文件描述符是否可搜索?

是否有任何可移植的方式(在POSIX系统上)来确定文件描述符是否可搜索? 我的想法是使用lseek(fd, 0, SEEK_CUR); 并检查返回值是否为-1,但我不确定这是否会给出假阴性或误报。 使用fstat并假设哪些类型的文件是可搜索/不可搜索的并不是一个好主意。 还有其他想法吗?

lseek方法似乎很合理。 它肯定不会导致错误的否定 – 如果确实如此,那么实施就会出现严重错误。 另外,根据POSIX规范 ,如果描述符是管道,FIFO或套接字,它应该会失败,所以理论上你也不应该有误报。 唯一剩下的问题是不同系统如何符合规范。 然而,似乎任何其他方法,无论它们是什么,肯定会比这更不便携。

您可以使用fstat(),然后在stat结构的mode字段上使用S_ISREG宏来检查它是否是常规文件; 每个定义的常规文件是可搜索的,而“非常规”(特殊)文件可能不是(我不知道是否有可搜索的特殊文件)。

但是,检查lseek()和errno == ESPIPE的返回值也应该有效。 原则上, lseek()对无法寻找的设备的影响是实现定义的 ,所以要小心鼻守护进程。